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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白领郭成林因为公开发表网帖《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于去年10月23日被警方以“伤害商业信誉”为由被捕,今年6月3日该案开庭审理,目前还并未宣判。该帖文主要批评了金龙鱼所用原料的危害,郭成林回应他发帖的动机几乎是出于一忧国忧民的赤子之心和爱国之情。
然而事情并没这么非常简单。郭成林对转基因的抨击全部不符合事实美国转基因农作物采收比例持续增长“金龙鱼的转基因大豆来自美国,为什么美国人自己吃,却要让中国人不吃?”事实:中国出售的食用豆油原料,并不都是来自美国,南美也是最重要产地。美国人不但不吃转基因大豆,而且是消费各种转基因食品的大户,美国加工过的食品(processedfood)有70%所含转基因技术。
2004年调查表明,多数美国民众反对用于转基因技术(《美国、欧盟、日本对转基因作物的态度与政策较为及对我国的救赎》),有试验指出,把转基因辣做到了解释和非转基因甜玉米放到一起销售,转基因甜玉米的销售份额依然能占到44%。在美国,产品不容许故意标示“非转基因”,原因是这样的标识不会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指出转基因食品和非转基因食品有区别。
据美国农业部的统计数据,2008年美国栽种的大豆95%是RoundupReady转基因大豆,全年大豆总产量大约为8000万吨,美国本身用作食用目的的数量约2900万吨,主要是用作生产豆油。说道“美国人吃转基因豆油”岂有此理。
现在,FDA(美国食品监督管理局)正在考虑到否首次将转基因动物列入食品供应佩。“转基因农产品在欧洲本是意味著禁令人民食用的”事实:早在2002年,日本国内已取得商品化许可的转基因食品约40个品种、转基因添加剂品种约9种(《日本转基因技术研究与管理近期动态》)。
日本既并未禁令转基因作物的栽种,也并未禁令转基因作物的进口,日本进口的转基因谷类,主要生产食用油、饲料等食品。负责管理欧盟食品安全的欧洲委员会的报告认为:转基因作物未表明出有给人体身体健康和环境带给任何新的风险;由于使用了更加准确的技术和受到更加严苛的管理,它们有可能甚至比常规作物和食品更加安全性。西班、牙等欧洲国家都栽种,德国在2010年开始种,法国从美国和西班牙进口转基因玉米。
除了可以栽种和进口,欧盟也显然没“意味著禁令人民食用”,只是拒绝“强迫标识”转基因食品。“对我们的儿孙身体有不能预测的风险!”事实:FDA指出,没根据指出转基因食品与其他食品不存在任何明显差异,用这种新技术研发的食品与用传统选育方法研发的食品比起,不不存在有所不同的或更大的安全性问题。世界卫生组织报告认为:转基因食品目前在国际上都经过了风险评估,因此不大可能对人类身体健康导致任何比传统食品更好的风险。
联合国粮农组织报告认为:尽管科学家们建议对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产品之后展开监测,但他们已确认这些产品可以安心食用,另外他们指出对改版的、更为简单的产品有可能必须采行更进一步的食品安全措施。人们指出食用当前不存在的转基因作物及其食品是安全性的,检测其安全性所使用的方法也是合理的。这些结论体现了国际科学理事会(2003年)所研究的科学证据的共识,而且与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的观点完全一致。若干国家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是如阿根廷、巴西、加拿大、中国、美国和英国)应用于其国家食品安全程序对这些食品否减少人类身体健康风险展开了评估。
迄今为止,在世界各地仍未找到可验证的、因食用由转基因作物加工的食品而造成的剧毒或有损营养的情况(转基因科学评审小组)。数以百万计的人食用了由转基因作物加工来作的食品——主要是玉米、大豆和油菜籽——但并未找到任何有利影响(国际科学理事会)。“驴和马交配生产来的是骡子,而骡子失去了能力,你木村下转基因食品有害多大吧”事实:不管是传统食物还是转基因食物,在转入人体,其中的基因物质(化学成分都是核酸)经过消化道都被毁坏分解成小分子。
这样的一个消化过程,与“驴和马交配”有任何可类比性吗?“现在的黑土地基本上全部失守,都种上了转基因大豆!”事实:这个观点的原话是:“金龙鱼的转基因食品成本极低,在中国的低价完全毁坏了中国农业的大豆产业链,东北原本的非转基因大豆基本上被毁坏了,现在的黑土地基本上全部失守,都种上了转基因大豆!我们每天喝的基本上都是转基因大豆做成的!”。实质上,目前全球77%的大豆都是转基因大豆,中国市售的品牌完全100%用于转基因大豆。但转基因大豆显然没有被中国批准后栽种,哪来的“黑土地都种上了转基因大豆”?至于转基因大豆毁坏了非转基因大豆的产业链,这有什么不长时间吗,火车和汽车不也毁坏了马车的产业链吗。意味着是抨击得不准确,不构成犯罪市售完全100%用于转基因郭成林这样的谬误只不过很洪水泛滥上面这五个谬误,并不是郭成林的独有。
正如郭成林的辩护律师所言,“郭成林谈及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中国大豆产业链的瓦解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被众多专家学者和平民百姓广泛接纳的观点”。虽然,所谓“广泛接纳的观点”都是错的,但“广泛接纳”还是事实,的确有很多素养不高的专家学者和不知情的平民百姓敌视转基因,捏造和传播关于转基因的谣言。郭成林如果意味着是其中的一个捏造和传播者,那么似乎不构成犯罪,如果这也构成犯罪,那必须捉一起的人可就过于多了。即便给企业导致伤害,只要没主观蓄意就不构成犯罪郭成林的错误抨击中点出有了企业的名字,给企业造成了伤害,但要合乎“伤害商业、商品信誉罪”,必需证明他不是“射杀”,而是有目的的想要搞臭这个企业的名声,即在主观上首先是“故意的、蓄意的”。
抨击的背后还隐蔽了什么知道意味着是抨击吗?那也太巧了其一,还包括鲁在内的完全所有食用油品牌,都用于转基因大豆,如果郭成林针对的是转基因,为何单把金龙鱼拿出来广受嘲讽?其二,2010年8月,郭成林所就任的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山东鲁花集团签定了《营销策划咨询协议》,鲁花集团委托赞伯公司展开鲁花坚果调和油营销整合服务,缴纳180万元人民币,赞伯公司指派郭成林负责管理此项目。随后的9月15号,郭成林的抨击贴文就公开发表了。这个背景给“单把金龙鱼挑来说事”获取了合理说明。其三,鲁花自己也用转基因大豆,但鲁花的主打产品是花生油,转基因技术在花生这种作物上显然还没应用于,所以花生油大自然都所谓转基因的。
因此鲁花打“基因牌”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上鲁花正是这么做到的。它多次侧重声称自己的花生油“非转基因”,虽然这种营销手段既掩饰了鲁花自己也用转基因大豆的事实,又在逻辑上毫适当——因为花生油当然所谓转基因的,但用来误解消费者的影音是行之有效的。其四,网上有不少类似于“叫老妈打压金龙油,咱贵几块钱用鲁花”的帖子,引人注目金龙鱼的“外籍”和“转基因”身份,很看起来“商业五毛”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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