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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实施的通知》,标志着该省财政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进入实施阶段,这也是该省财政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第二年。林业是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特殊产业,国家关注生态效益,而林农更重视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是林产业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成了林业经营的主体,但由于规模小、林地资源分散,加之林业比较效益低、周期长,直接影响林农造林的积极性,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许多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的难题。在新形势下,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是促农增收的必由之路。
但由于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存在机制不完善、政府扶持乏力、经营管理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专业人才缺乏、融资难等突出问题,林权制度改革后,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农在盼望产业倾斜、税收优惠、技术帮助等基础上,还热盼金融支持和财政扶持。目前,除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石漠化工程外,国家和地方财政对林业产业建设和农民林业专合社发展投入较少,至使林业基础设施差,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能力薄弱。
因此,林农迫切盼望省、市、县财政能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组织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开发地方特色产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发布产品信息、进行质量标准认证、策划市场营销以及技术推广服务等,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辐射面广、带动面大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应给予优先扶持。同时,也希望金融部门降低贷款担保条件,加大林权抵押贷款支持力度,政府对有潜力的发展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扶持,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成员之间的信用合作,鼓励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面向社会开展多渠道融资和实施森林保险。四川省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财政扶持力度,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两个带动工作要求和四川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
此次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财政扶持资金较去年增长一倍,扶持范围扩大到全省18个市(州)32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同时,对各地申报的专业合作社资质及建设项目方案,四川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组织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了淘汰。四川进一步要求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同财政部门的联系,尽快将建设任务和资金下达到各建设单位,督促各县区(含扩权县)林业主管部门,抓紧时间组织项目实施,并按照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计划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管和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充分发挥项目扶持资金杠杆效应,促进区域林农增收,助推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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